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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东海县房山镇读者苗某来电:我亲戚出租一套房屋,最近他想将此房作为抵押物贷款。请问:出租的房子可以抵押吗?答:《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诉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若把房子当做抵押物,应当通知房客已将此房抵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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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抵押房屋应告之承租人
来源期刊 农家致富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房山镇 租赁合同 抵押人 担保法 财产抵押 继续有效 江苏省东海县
年,卷(期) 2016,(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5-55
页数 1页 分类号 TU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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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房山镇
租赁合同
抵押人
担保法
财产抵押
继续有效
江苏省东海县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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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农家致富
半月刊
1672-6456
32-1699/S
32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江苏农业检测大楼
28-272
1956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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