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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院庭长直接办案是人民法院历次审判方式改革的老话题,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和机制的不健全,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长期以来,各级法院的业务精英一旦提拔到领导岗位,反而离开审判最前沿. 2015年4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院庭长亲自承办案件和参与合议庭办理案件的数量标准,要达到普通法官平均办案数20%至70%不等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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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天津法院:建立院庭长办案常态机制
来源期刊 瞭望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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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6,(27) 所属期刊栏目 时政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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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
周刊
1002-5723
11-1276/D
16开
北京市京原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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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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