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诉讼过程中,物权发生变动,原权利人是否有权继续追究相对方的责任。2014年5月,何先生与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某商品房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对“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约定为,出卖人应当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推荐文章
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责任竞合
建筑工程违约责任分析
建筑工程
工程合同
违约责任
结合中国合同法,浅论违约责任制度
违约责任
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中越两国合同违约责任制度比较
合同
违约责任
共同点
区别点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买受人转让房屋后还能否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来源期刊 东南置业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违约责任 房屋 开发商 转让 交付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 买卖合同 权属登记
年,卷(期) 2016,(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7-77
页数 1页 分类号 TU746.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违约责任
房屋
开发商
转让
交付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
买卖合同
权属登记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东南置业
月刊
2072-876X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15号综合楼4层
34-92
出版文献量(篇)
5888
总下载数(次)
2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