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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建监察》2016年第2期法制方圆栏目“执法探讨”中刊登了《浅说代履行的催告程序问题》(以下简称《浅说》)一文,认为一般代履行需要有两次催告程序.并建议两次催告都采用书面形式,分别命名为《代履行催告通知书》和《代履行再次催告通知书》。对此文阐述观点,笔者持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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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期间
背书转让
票据记载事项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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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也说代履行的催告程序
来源期刊 城建监察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程序 《城建监察》 通知书
年,卷(期) 2016,(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19
页数 1页 分类号 TU998
字数 语种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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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王建娜 3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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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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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程序
《城建监察》
通知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城建监察
月刊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仁安里4号
出版文献量(篇)
10161
总下载数(次)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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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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