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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日起,宁波全市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陛下调,费率由1.5%降为1%。具体来说,这次费率调整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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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宁波下调失业保险费,每年为单位减负3亿元
来源期刊 宁波通讯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 宁波 合同制职工 减负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
年,卷(期) 2016,(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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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
宁波
合同制职工
减负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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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宁波通讯
半月刊
1671-220X
33-1272/D
大16开
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835号
198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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