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30条针对2007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和解中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主体问题进行了修正,将“一方当事人”改为“当事人”,如此修改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因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救济问题,但又会出现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问题,若将第230条“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中的“当事人”修改为“被执行人”,可对现有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
推荐文章
《跨国公司与人权法律文书》:公法域外适用的机理、突破与限制
跨国公司与人权法律文书
公法禁忌
域外适用
探析司法机关法律文书中的语言运用
司法机关
法律文书
语言运用
问题
途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探析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主体问题——民诉法第230条为中心
来源期刊 大东方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执行和解 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年,卷(期) 2016,(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15-21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6.1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惠丹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4)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执行和解
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大东方
月刊
2412-2890
44-1610/G0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01号东建大厦7楼
46-191
出版文献量(篇)
3112
总下载数(次)
9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