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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影视作品,图形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而在实用艺术设计(包括广告作品)的著作权方面缺乏明确条款,因此,广告设计制作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长期得不到重视,侵权现象不断出现。本文试探究广告文案作品的著作权认定,以便使其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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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广告文案作品的著作权法保护
来源期刊 职工法律天地 学科
关键词 著作权 广告文案 作品
年,卷(期) 2016,(1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制沙龙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5-125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2128字 语种 中文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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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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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晗 4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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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著作权
广告文案
作品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职工法律天地
半月刊
1008-9837
36-1207/D
16开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1988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6520
总下载数(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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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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