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做过秘书的著名文人,在他们的个人文集里,大都收录了代领导起草的文稿,说明在古代秘书奉命起草的文稿(包括公文),本人是享有著作权的.如在《左文襄公全集》里,就将张亮基和骆秉章两人在湖南任职时的奏稿,毫不客气地收进了本书的附卷.编者杨书霖为此特意写了一篇《跋》文,解释其中道理:"张、骆二公奏稿,左文襄公居幕府时拟作也.咸丰初……张大司马、骆文忠公先后抚湘,稔公才,延人幕,委以军事,奏疏书檄皆出公手,兼筹兵饷,罗致英杰,发纵指示,动协机宜,内绥土寇,外援邻省,所向有功.凡奏稿所陈,皆当时赞画,实见诸行事者."杨书霖认为,张亮基和骆秉章主政湖南期间,所有重要奏折都是左宗棠写的,无非是以他们的名义上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