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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9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明确界定了互联网广告,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白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 互联网广告,是适应互联网时代与互联网生活的衍生品.可是,由于之前缺少量身定制的“办法”管理,导致一些广告“纵横”互联网,产生不少负面影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就是立规矩,“把规矩挺在前面”,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规范;既是对违法违规的打击,更是对合法合规的保护.核心目标与目的应该是,让广告堂堂正正“做广告”,清清白白占有互联网的一席之地,从而改变鱼龙混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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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让广告堂堂正正“做广告”
来源期刊 政府法制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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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6,(28) 所属期刊栏目 自由评弹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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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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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旬刊
1004-7476
14-1170/D
大16开
太原市府东街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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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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