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1932年10月15日晚,陈独秀在上海公共租界寓所被国民党中统特务联合法租界巡捕房探员逮捕,经第一特区法院稍加询问,即将其引渡给上海市警察局.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依托武力为后盾,以“训政”之名,行专制之实,先后出台了《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等优于普通《刑法》的《特别刑事法》,钳制人心,镇压异己.虽然此时陈独秀已脱离共产党,但是因其影响巨大,蒋介石急欲除之而后快.中统背景的《社会新闻》报富有深意地表示:“照现行法规,似应正法,而无活命之可能.”
推荐文章
浅议刑事辩护制度
辩护人
辩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论陈独秀教育思想体系
陈独秀
教育思想
体系
陈独秀晚年民主思想研究综述
陈独秀
晚年民主思想
对陈独秀实行“家长制”的商榷
陈独秀
家长制
党内民主制度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陈独秀“危害民国案”辩护始末
来源期刊 政府法制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6,(35) 所属期刊栏目 史海钩沉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6-17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政府法制
旬刊
1004-7476
14-1170/D
大16开
太原市府东街101号
22-110
199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3656
总下载数(次)
9
总被引数(次)
350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