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因他人行为导致对物暂时的不能使用,其损害的性质以及赔偿标准存在争议。德国的早期司法实践坚守严格限制的立场,仅在权利人具备使用的能力和意愿、丧失使用的影响被真实感知的情形中认可使用丧失的可赔偿性。基于损害填补原则和公平理念,德国最高法院逐渐发展出了以交易观念为基础的核心法益领域理论,考察该物是否为权利人经营或生活所必须:对于被侵害的物,如果其目的仅在于提供个人享用,则属于非财产损害,依法律明文规定为限,通常不予赔偿;而如果当事人不得不另求替代,丧失的使用利益属于可以赔偿的财产损害,赔偿数额应当参照同类替代物的理论租金扣除利润所得。
推荐文章
劳动能力丧失损害赔偿标准适用之考察
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
损害赔偿
扶养费
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评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赔偿磋商
司法确认
论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环境侵权
损害
赔偿范围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物之使用丧失的损害赔偿——不当挖掘致使他人寓所使用不能案
来源期刊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理论 赔偿标准 德国 财产 核心 法益 替代物 权利 基础
年,卷(期) 2017,(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4-205
页数 12页 分类号 D91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理论
赔偿标准
德国
财产
核心
法益
替代物
权利
基础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
半年刊
16开
四川省成都市
199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7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3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