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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人为私撰、私刻,或批评明代的历史,不知杀了多少人,流了多少血,重演北魏崔浩所蒙受的惨劫.现在先述那桩'惨绝人寰''冤沉海底'的《庄史案》。为眉目醒豁期间,暂分一下数节说明:被控时间:在清圣祖康熙元年——西历一千六百六十二年,(或说在世祖顺治十八年,较前说早一年。也有说在康熙二年,现暂定为元年)。被诬罪名:'大逆不道'。无辜受害者:浙江吴兴县南浔镇人庄廷鑨父子及其他二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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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清代庄史案之重鞫
来源期刊 京师法律评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中国法律发达史 朱国桢 庄廷鑨 清美堂
年,卷(期) jsflpl_2017,(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17-329
页数 13页 分类号 D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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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中国法律发达史
朱国桢
庄廷鑨
清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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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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