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文艺创作与评论的关系
文艺创作与评论,历来被认为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等量齐观,并驾齐驱,即同样重要,几成定律.江泽民在全国第六次文代会上的讲话中还说它们是一对“孪生兄弟”.还是鲁迅先生说得好:“让文艺批评与创作一同前进.”
对于文艺创作与评论的关系,包括戏剧创作与评论的关系,我认为还是鲁迅先生讲得最为全面准确.1930年,鲁迅写了《我们要批评家》一文,明确指出:“我们所需要的,就只得还是几个坚实的,明白的,真懂得社会科学及其文艺理论的批评家.”认为对于创作家的作品,读者有“说好说歹的权利”,而如果是“有毒的花”呢,那就应当拿起批评的武器,结论是“文艺必须有批评”.另一篇《对于批评家的希望》中,鲁迅从作家的一面,要求批评不能违情悖理,对作品提出种种苛求:“譬如厨子做菜,有人品评他坏,他固不应该将厨刀铁釜交给批评者,说道你试来做一碗好的看;但他却可以有几条希望,就是望吃菜的没有‘嗜痂之癖’,没有喝醉了酒,没有害着热病,舌苔厚到二三分.”继而从批评家的一面,对作家提出不应该憎恶批评的希望:“作家和批评家的关系,颇有些像厨司和食客.厨司做出一味食品来,食客就要说话,或是好,或是歹.厨司若是觉得不公平,可以看看他是否神经病,是否厚舌苔……但是,倘若他对客人大叫道:‘那么,你去做一碗来给我吃吃看!’那却未免有些可笑了.”这是要求作家和批评家建立起朋友式的良好关系,要有彼此尊重了解、互相切磋砥砺、真诚友好合作的精神.鲁迅一贯主张:“文艺必须有批评;如果批评不对了,就得用批评来抗争,这才能使文艺和批评一同前进,如果一律掩住嘴,算是文坛已经干净,那所得的结果倒是要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