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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决议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所规定的15个主要文种之一.写作决议通常以“会议”“大会”等为主体作第三人称表述,比如“会议听取了”“会议研究了”“会议认为”“会议强调”“会议号召”等.从实践来看,几乎所有决议都会选用传达、介绍、听取、回顾、交流、分析、研究、审议、通过、提出、讨论、认为、指出、决定、同意、明确、要求、强调、希望、号召等标志性动词,而且这些动词在决议中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律,即分层次使用且排列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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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决议中标志性动词的使用规律——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为例
来源期刊 秘书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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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7,(12) 所属期刊栏目 写作天地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8-30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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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岳海翔 86 37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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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秘书
双月刊
1674-2354
31-1062/C
16开
上海市
4-422
1983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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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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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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