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但并非只要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就没有涉税风险,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税前扣除借款利息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企业在扣除利息支出时需要注意相关借款是否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该项借款未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则其利息支出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利息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前不得扣除。
推荐文章
企业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研究
企业税收筹划
涉税风险
规避
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及其管理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
涉税风险
管理研究
企业涉税风险及风险控制
企业涉税
风险控制
涉税风险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企业如何规避借款涉税风险
来源期刊 山东国资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年,卷(期) 2017,(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3-83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75.4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山东国资
月刊
2096-4757
37-1513/F
16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
24-234
201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152
总下载数(次)
6
总被引数(次)
6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