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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司法解释,首次将临床数据造假骗取药品批文纳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死刑。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临床数据造假的处罚均有规定,因仅限于行政处罚,处罚对象以机构为主,对个人的处罚力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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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临床数据造假入刑,为生命安全铸盾
来源期刊 公诉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临床 生命安全 《药品管理法》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处罚 审判委员会 司法解释
年,卷(期) gsr_2017,(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3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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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临床
生命安全
《药品管理法》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处罚
审判委员会
司法解释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公诉人
月刊
1671-8763
45-1305/D
南宁市凤翔路3号
48-202
出版文献量(篇)
5775
总下载数(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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