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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于2016年4月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负责人就《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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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em>1</em>月<em>1</em>日起实施
来源期刊 上海安全生产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7,(1) 所属期刊栏目 法治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5-56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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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全生产
月刊
1672-478X
31-1900/T
上海市田林路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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