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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岳阳楼记》首句就写道:“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这一年,即1044年,副相范仲淹正主持庆历新政;下放岳州的滕子京在筹划几项大工程.就在这年秋天,汴京城里爆出一桩公款吃喝事件,“震动都邑”,举国议论.一顿饭怎么会弄出这么大动静? 第一,参加饭局的干部很有名气,人们喜欢围观.第二,饭局组织者对处理结果非常抵触,情绪很不稳定,最终气死了.第三,在同情者看来,在《宋史》上和历代文人笔下,当事人很可怜,差不多是个悲剧英雄.事实到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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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苏舜钦冤不冤?——宋代的一桩公款吃喝案分析
来源期刊 领导文萃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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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17,(1) 所属期刊栏目 宦海明鉴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88-92
页数 5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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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文萃
半月刊
1005-720X
35-1168/D
32开
福建省福州市柳河路61号
34-63
1992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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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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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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