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评价实施效果对科学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以山地丘陵区3个农业产业化进程梯度差异明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重庆市江津区(YQ-Ⅰ)、铜梁区(YQ-Ⅱ)、梁平县(YQ-Ⅲ)为样区,以土地整治项目为样点,选取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土地流转规模等10项指标,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经济-社会效应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熵权法和改进TOPSIS (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模型应用于评价.结果发现,在影响经济-社会效应的各项指标中,适度规模化经营面积、项目后期管护农民参与度、农民参与项目施工收入等3项指标处于重要级,指标值变差大、影响强;农民人均农业年收入变化、整治工程村民满意度、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到位度和农民参与项目施工人数等4项处于边缘级,指标值变差小、影响弱;其余指标处于次要级,影响程度居中.3个样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经济-社会综合效应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关系密切,呈现为农业产业化进展快速型的YQ-Ⅰ>进展加速型的YQ-Ⅱ>相对缓慢型的YQ-Ⅲ,效应等级分别为良、中、差;但单方面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具有不平衡性,表现为指标等级分布不平衡、效应等级分布不平衡、研究样区内部不平衡;而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之间的差距在逐步缩小,表现为YQ-Ⅲ、YQ-Ⅱ和YQ-Ⅰ中,经济效应贴近度与社会效应贴近度之间的差距依次为22.25、1.21和0.77倍.因此,通过农业产业化,山地丘陵区能有效地利用和发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支撑作用,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更好地统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与后续管护;而基于熵权法和改进TOPSIS模型的评价方法,能够有效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经济-社会效应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