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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沈阳市实行养犬许可证和年检制度,未经许可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之日起15日内,为犬只办理养犬许可证。饲养幼犬的,应在犬龄满3个月时的30日内,申请办理养犬许可证。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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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养狗有哪些规定
来源期刊 乐活老年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养狗 年检制度 许可证 重点管理 沈阳市 养犬 饲养
年,卷(期) lhln_2017,(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0-30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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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养狗
年检制度
许可证
重点管理
沈阳市
养犬
饲养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乐活老年
月刊
2095-963X
21-1595/C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
8-178
出版文献量(篇)
3099
总下载数(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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