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要求,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一审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但所谓立案登记制并非对当事人提起的案件都必须立案,而是对诉状一律接受予以登记,立案的前提仍然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立案仍有7天的审查期限,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法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推荐文章
我国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制度的完善设想
民事执行救济
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
完善
民事案件中少量字检验初探
民事案件
少量字
检验
对我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探讨
民事诉讼
繁简分流
司法改革
司法资源配置
法经济学
论一审民事案件的立案缺陷与立法建议
一审民事案件
立案缺陷
立法建议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论民事案件立案的程序性审查范围
来源期刊 镇江社会科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案件 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 程序性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 受理
年,卷(期) 2018,(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8-19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6.2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沫 3 0 0.0 0.0
2 卢娓娓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案件
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
程序性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
受理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镇江社会科学
季刊
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
出版文献量(篇)
2509
总下载数(次)
11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