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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乔女士咨询:去年7月份,我将一套93平方米的单元房出租给姜某居住,并签订了为期2年的房屋租住合同。日前,物业公司给我打电话催交所欠1年的物业费,我告诉物业公司房屋已经出租给姜某居住,姜某作为实际使用人,物业费应由姜某交纳。物业公司却继续多次来电话向我催交物业费,声称他们无权向姜某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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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出租之后的房屋应由谁交纳物业费
来源期刊 宁夏人大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物业费 房屋 出租 物业公司 打电话 使用人 居住 女士
年,卷(期) nxrd_2018,(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7-57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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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物业费
房屋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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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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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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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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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宁夏人大
月刊
1672-9471
64-1042/D
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出版文献量(篇)
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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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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