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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回应了社会热点,明确界定因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或者安排的学习教育、培训、文体活动所受的伤害等四种情形为工伤。而且,返聘人员、实习生可参加工伤保险,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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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浙江省:界定四种情形为工伤
来源期刊 新疆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 界定 省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社会热点 《条例》 学习教育
年,卷(期) 2018,(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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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
界定
省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社会热点
《条例》
学习教育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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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疆人大
月刊
1673-5633
65-1165/D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58-31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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