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元旦起施行。《条例》规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
推荐文章
论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商品
技术市场
终端产品
使用周期
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探讨
成果转化
源头创新
企业主体
区域产业链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探讨
科技成果转化
产业化
产学研
科技园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福建:解除科技成果转化“后顾之忧”
来源期刊 新疆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科技成果转化 福建省 研究开发机构 事业单位 《条例》 高等院校 人大常委会 作价投资
年,卷(期) 2018,(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2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30.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科技成果转化
福建省
研究开发机构
事业单位
《条例》
高等院校
人大常委会
作价投资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新疆人大
月刊
1673-5633
65-1165/D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58-31
出版文献量(篇)
10492
总下载数(次)
14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