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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贵港市检察院就粱某平、韦某鑫、马某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假冒碘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案,向贵港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贵港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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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贵港市检察院对3名销售假冒碘盐的被告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销售假盐:1O倍赔偿并向公众赔礼道歉
来源期刊 公诉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贵港市 检察院 赔礼道歉 碘盐 假冒 销售 被告人
年,卷(期) 2018,(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6-56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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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民事公益诉讼
贵港市
检察院
赔礼道歉
碘盐
假冒
销售
被告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公诉人
月刊
1671-8763
45-1305/D
南宁市凤翔路3号
48-202
出版文献量(篇)
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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