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婚姻是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夫妻二人都是处理家庭日常事务的代理人,且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都是相等的.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出于维持共同生活的目的所引发的债务,且在范围内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夫与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该规定涵盖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实质内容.因此,在夫妻未约定分别财产制,或者虽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否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要求,还需要明确认定标准.
推荐文章
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
举债合意
认定
论执行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
执行程序
执行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有财产
推定
论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以夫妻关系为例
财产制
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研究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
理论方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夫妻共同债务中"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认定标准初探
来源期刊 人文之友 学科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认定标准
年,卷(期) 2018,(10) 所属期刊栏目 理论探索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1727字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李霞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28)
参考文献  (1)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0(1)
  • 参考文献(1)
  • 二级参考文献(0)
201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认定标准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文之友
半月刊
2096-4684
51-1778/G0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2栋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9342
总下载数(次)
108
  • 期刊分类
  • 期刊(年)
  • 期刊(期)
  • 期刊推荐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