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礼记·月令》曰:“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从先秦开始,便有在器物上题刻工匠名字的制度和传统,但是大部分明代石刻题署刻工者并不普遍,因为刻工地位卑微使然,刻工往往世守其业,以一技谋生,与文人为主体的撰人、书人相比,其社会地位较低.另外,在石刻中,“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问责含义已不存在.一些石刻之所以题署刻工名字,主要是因为刻工以镌刻之便,“镂之金石,传之久远”.
推荐文章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明代石刻刻工的题署及其身份
来源期刊 艺术工作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19,(3) 所属期刊栏目 专稿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9-22
页数 4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艺术工作
双月刊
2096-076X
21-1598/J
大16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鲁迅美术学院《艺术工作》编辑部
8-124
1980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978
总下载数(次)
7
总被引数(次)
299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