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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这个条例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其标志性意义: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通过立法,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旅店、餐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首次明确对生活垃圾全流程进行分类,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此次立法的意义在于,将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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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中国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来源期刊 党的生活(青海)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垃圾分类 中国 生活垃圾 一次性用品 责任人制度 上海市 管理条例 分类标准
年,卷(期) 2019,(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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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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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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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党的生活(青海)
月刊
1673-6354
63-1003/D
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
56-8
出版文献量(篇)
14229
总下载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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