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8年12月29日施行。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修改后,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推荐文章
老年人权益与精神慰藉
老年人
权益
精神慰藉
从人口老龄化谈老年人的权益保障
老年人
权益保障
基本权利
常见侵害
救济
老年人基本用药权益保障:国外策略及启示
老年人
药物
保障制度
国际经验
刑法修改对完善中国人权保障的意义
《刑法修正案九》
社会文明
人权保障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新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
来源期刊 中国老年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 政府民政部门
年,卷(期) 2019,(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8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
政府民政部门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老年
半月刊
1002-5278
11-1146/C
16开
北京朝阳区东大桥斜街4号兴华公寓综合楼
2-291
198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7301
总下载数(次)
21
总被引数(次)
51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