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Collective Economy Research Socity);又名上海市合作经济研究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Cooperative Economy Research Socity)。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本市各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有志于研究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高等院校和社会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关心支持本会其他组织和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