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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居住权这么一项新的权利制度,具体应该怎么设立才能更保障呢?佛山市梁小姐梁小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及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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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信箱
来源期刊 人民之声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居住权 书面形式 民法典 设立 参照适用 遗嘱方式 法律 权利
年,卷(期) rmzs_2020,(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4-64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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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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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人民之声
月刊
44-1331/D
大16开
广州中山一路64号
1992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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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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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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