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设区的市立法在体例结构的选择上,.涉及立法理念的优化和立法技术的运用,不能单纯地追求条文数目和立法程序的精简,应当有其独立的内在含义和要求,需要通过一系列做法来完善. 确立新型立法理念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中央与省级立法趋于完善的背景下,设区的市只有在上位法确定的大框架内,在必要性、可行性及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力求针对性强、确有必要、便于执行,促进立法理念向立法精细化、"一事一法"、注重本地特色转变,才能实现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和价值.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设区的市立法体例结构的选择
来源期刊 人大建设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0,(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与探索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8-49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9-6671.2020.09.023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人大建设
月刊
1009-6671
41-1189/D
大16开
河南郑州市纬二路5号
36-207
1992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690
总下载数(次)
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