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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选举法第八条规定,主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选举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值得注意的是,多年的惯例表明,换届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就解散了,再用一个解散了机构的名义主持补选显然不妥. 选举法没有规定补选工作由谁主持,但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这表明,选举法把补选的具体办法交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据笔者统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23个制定的选举实施细则(具体法规名称不尽相同)对补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主持做了规定,还有8个没有规定补选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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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应按各地的法规规定主持
来源期刊 法治与社会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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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20,(12) 所属期刊栏目 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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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月刊
1009-3141
61-1354/G4
16开
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
52-191
2000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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