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以来,从严治党越来越走向制度化轨道.尤其是2017年我国提出党的建设总要求,其中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达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呢?所谓法治就依法之治,根据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选择,依法的"法"应该不仅仅是权力机关制定的"国法",而且应包括"党内法规".一方面,目前9000多万党员群体,以及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组织,其行为规范都必须在"党内法规"的制度框架内运行;另一方面,党内法规与国法共同作为治国理政的制度依据,是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包含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党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然而,与现实的需求比较,党内法规建设研究整体状态还不太理想,与党内法规建设质量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基础理论研究不足.二是党内"部门"法规研究不足.所谓党内"部门"法规,是参照国法的部门法的一种说法,如刑法、民法、行政法都属于部门法范畴.所谓党内"部门"法规研究不足的主要表现就是关于党内法规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如党章作为党内最重要的党内法规,目前还没有系统的专著性成果.而像宪法的研究可以说已经有海量的研究成果,国内发行的《宪法学》教材就有几十部之多.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部门法的教材更是汗牛充栋.而反观党内法规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三是"法"条的微观研究不足."法"条是构成党内的基本单元,对党内法规的法条研究也呈现不足状态.因此,对本课题的研究的重要性分析可以按照这样的逻辑层次进行思考:党内法规研究的质量高低决定了党内法规立法质量的高低;党内法规立法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党制度建设质量高低;党的制度建设质量高低决定了党的建设质量高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质量高低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低.根据这样的逻辑线索,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