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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对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动产与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由于不动产善意取得有相较于动产善意取得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和实践中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问题,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研究分析,有效解决其存在的不足,使不动产善意取得更加有利于司法实践,减少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动产登记而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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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浅析我国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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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
解析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
不动产
登记制度
登记程序
责任机制
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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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来源期刊 楚天法治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0,(30) 所属期刊栏目 经济与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83-185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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