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正在立法进程中的家庭教育法,就是一部国家干预和规范家庭教育方式的专门性法律。
推荐文章
创业教育是大学应有之义
创业教育
大学
高校培养
人本:企业本质的应有之义
企业本质
契约论
能力论
人本
宋代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
理学家
道德教育
学习教育
家庭教育四题
家庭教育
做人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家长素质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反家暴是家庭教育立法应有之义
来源期刊 公诉人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社会公德 家庭教育方式 立法进程 反家暴 家庭教育法 未成年人 教唆 家庭暴力
年,卷(期) 202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5-35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社会公德
家庭教育方式
立法进程
反家暴
家庭教育法
未成年人
教唆
家庭暴力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公诉人
月刊
1671-8763
45-1305/D
南宁市凤翔路3号
48-202
出版文献量(篇)
5775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