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初年,文治武功皆盛,唐太宗命魏徵等人編撰《群書治要》五十卷,務爲治國要道.成書以後,漸有佚失,《宋史·藝文志》以後即不復載録.《治要》在唐代晚年已傳至日本,最少有四位日本平安時代的天皇曾經誦讀此書,故此書在日本得以保存,并於清嘉慶年間回傳中國.《群書治要》所引典籍,包括經、史、子三部共65種.卷一至卷十爲經部,卷十一至卷三十爲史部,卷三十一至卷五十爲子部.經部引書十二種,史部六種,子部四十七種,其中又以《漢書》所被徵引最多,共八卷.全書共五十卷,今缺第四卷、第十三卷、第二十卷,實存四十七卷.史部典籍包括《史記》一卷半、《吴越春秋》半卷、《漢書》八卷、《後漢書》四卷、《三國志》四卷、《晋書》兩卷.此中所引《三國志》,未必是魏、蜀、吴三志之合訂本,可能爲各自獨行.又,《治要》時代較早,故其所引《晋書》并非唐人所撰,而是房玄齡等所撰《晋書》以前的產物.史部典籍乃叙事作品,用以上獻君王,最易誦讀學習.且又有所謂"以史爲鑒",觀乎史書所載歷朝興衰,輔以守國之道,乃《治要》所以載録史部典籍之原因.本文將就以上内容作分析,并略論《治要》載録前代史書所見之"通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