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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改名须有"充分理由" 虽然现有法律中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公民可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但现实生活中,成年人想变更自己的姓名并不是那么容易.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练军介绍,目前我国姓名变更登记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以及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第9条.虽然《户口登记条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初步意见》对于成年人更名作出"限制"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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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法典实施, 能否让成年人改名不再是难事?
来源期刊 法治与社会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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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21,(3) 所属期刊栏目 热点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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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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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月刊
1009-3141
61-1354/G4
16开
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
52-191
2000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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