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2020年10月1日,按照《关于落实领导批示迅速开展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通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未事先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对其经营的动物诊所(经营者:赵某)执法检查,发现该诊所冰柜内贮存有标称生产企业为“瑞普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猫用重组干扰素”14支(200万IU/支,15支/盒,以下简称“猫干扰素”)和“犬细小病毒单克隆抗体”4支(5ml/支,10支/盒,以下简称“犬单抗”).上述兽药标签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推荐文章
一起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分析
兽药
兽用生物制品
无证经营
案件定性
违法所得
经营假劣兽药案件中案由的区别定性与实践
经营
假劣兽药案
案由
区别定性
实践
桐梓县成立兽药饲料经营协会的经验交流
社会化服务
转型升级
协会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某动物诊所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处理意见案例分析
来源期刊 北方牧业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1,(5) 所属期刊栏目 基层实践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7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1(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北方牧业
半月刊
13-1338/S
16开
河北省石家庄市塔南路191号
18-323
200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2992
总下载数(次)
6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