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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如何界定,长期以来一直是《劳动法》理论和实践中热门且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果学生的工作时间是学习以外的业余时间,一般不会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其目的只是获取报酬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在学生的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无必然联系的情形下,因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而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这在实践中一般被认为是在校学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理由.而对于即将毕业走向社会的学生,有充分的就业意愿并且从事标准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这种情况一般就会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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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学生与用人单位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来源期刊 中国卫生人才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1,(8) 所属期刊栏目 劳动人事争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38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8-7370.2021.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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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中国卫生人才
月刊
1008-7370
11-4063/D
大16开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
2-658
199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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