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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于2019年7月正式允许科技创新型企业采取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双重股权结构实质上打破了传统的“一股一权”原则,实现同股不同权,促使公司现金流与控制权的分离。如何加强约束控制权这一问题应运而生。目前我国控制权约束制度存在较多不足,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仅存在大量固有问题尚未解决,而且科创板发布的《上市规则》中亦有诸多不足,导致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处于事实缺位状态。只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促使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挥更好的监督作用,才能够使双重股权结构发挥其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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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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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以科创板引入双重股权结构为视角
来源期刊 楚天法治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1,(36) 所属期刊栏目 经济与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4-95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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