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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新增“首违不罚”的规定,是行政机关人性化执法的重要举措,对贯彻人本理念及新《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立法精神、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执法模式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首违不罚”存在适用领域不清晰、是否应将主观状态作为适用条件不明确、适用程序不统一等问题亟待解决。建议从厘清适用边界、制定“首违不罚”清单、规范适用程序等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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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论新《行政处罚法》的“首违不罚”
来源期刊 楚天法治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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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21,(35) 所属期刊栏目 法治论坛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1-63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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