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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仅解决企业破产退出或重整的问题,但并不解决股东个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退出及其他问题,无疑对激发企业重新进入市场产生了阻碍不前的负面作用。在目前不统一立法的情况下,试图探讨因企业破产导致承担连带责任的企业经营者、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等无产可破,如何退出市场,实现重生的问题。借鉴各类法律文件和司法实践做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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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论市场主体退出的保护机制——以商自然人为视角
来源期刊 楚天法治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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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21,(27) 所属期刊栏目 经济与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24-125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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