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乙肝患者如何选择抗病毒治疗时机?
抗病毒治疗并非能够适用于全部乙肝患者.若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为阳性者,不管其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水平高低,加之肝组织学检查无炎症坏死、肝功能正常,均无需接受抗病毒治疗,不然盲目使用抗病毒药物,不仅会增加经济负担,也难以获得期待地病毒抑制效果;不过若是肝组织学表明有纤维化病变或肝脏炎症坏死,同时转氨酶升高,需要考虑接受抗病毒治疗.另外,在部分HBV-DNA持续阳性的群体中,也有一些患者达不到上述指征,同样会进行抗病毒治疗,例如当患者年龄超过40岁,而其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异常升高时,也能进行抗病毒治疗;当患者年龄超过40岁,ALT持续正常者,需要密切随访,且检查肝活组织,只有当检查结果显示纤维化或炎性坏死达到中度以上,方能采取抗病毒治疗;当存在脾脏增大等疾病进展证据时,必要时也会进行抗病毒治疗.值得注意的是,若是乙肝患者的ALT水平首次达到2倍正常值,预示着机体可能有清除病毒行动,存在经由自身免疫系统而长期抑制乙肝病毒的可能性,所以若是未曾伴有肝衰竭以及肝硬化,在监测HBV-DNA以及肝功能的基础上,可以暂缓使用抗病毒药物,不过若是此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则必须接受抗病毒治疗.因此,抗病毒治疗时机具有共性,也存在个体差异,需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同时,总结能够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群有:病毒血症的肝硬化患者、免疫活跃期的患者、免疫耐受期/非活动性携带者出现纤维化/炎症时均需接受抗病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