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现行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外,一般实行认缴制.在认缴制下,股东未完成全部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的情形已十分常见,对这类股权转让如何核定其转让收入,进而计算征收所得税,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文件,通过案例的形式讨论这个命题.文中提供的计算方法是基于认缴制下不重复征税的原则对转让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的推导,确保了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也保证了合法税基不受侵蚀,对股权转让的税收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推荐文章
浅析出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
出资瑕疵
股权转让
效力
股东资格认定
股权收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股权收购
会计
税务处理
差异分析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税务处理初探
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税务处理
会计核算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问题研究
瑕疵出资
股权转让
协议效力
责任承担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浅析出资额未实缴到位情况下股权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
来源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2,(2)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与税务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2-103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月刊
1009-6345
11-4552/F
大16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98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8423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2406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