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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1月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我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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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推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更加高效便捷——《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解读
来源期刊 天津人大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2,(1) 所属期刊栏目 法制天地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1-42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674-6570.202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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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天津人大
月刊
1674-6570
12-1335/D
16开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
200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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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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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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