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时,应当尊重企业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对关联企业成员的破产原因进行单独判断并适用单个破产程序.但随着破产清算工作的不断深入,当管理人发现某个清算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在股权结构、企业控制、日常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关联债务、相互担保、利润操纵、隐匿资产、欺诈逃债、人事管理等方面有着诸多关联,存在组织机构和人员、财产、业务等高度混同的情形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关联公司加入合并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2018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的第六部分,以专门章节共8条,从审查原则、管辖权确定、法律后果等角度,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标准及审理中的特殊事项处理原则进行了明确.《纪要》表明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人民法院可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破产程序终结后各关联企业成员均应予以注销;采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和解或重整的,各关联企业原则上应当合并为一个企业,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确有需要保持个别企业独立的,应当依照企业分立的有关规则单独处理.《纪要》规定了实质合并破产应遵循将并入债务人和原债务人视为一个整体,将全部财产和全部债务合并清算的原则,但是相关规定仍较为抽象,未对不同性质的债权进行区分,尤其是在实践中对于税务事项方面具体操作较难把握,不能将破产程序的合并简单应用于税务事项的办理中.因此,本文根据实质合并破产中的税务债权结合税务事项的处理作一粗浅探讨,以期为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推荐文章
浅析旨在企业拯救的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法
重整制度
企业拯救
清算
浅析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及相关财务问题的探讨
破产清算
清算会计
会计处理
问题
企业非破产清算中劳动关系处理之法律问题研究
企业
非破产清算
劳动关系
利益平衡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合并破产清算和重整中的税务事项处理浅析
来源期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学科
关键词
年,卷(期) 2022,(3) 所属期刊栏目 法律与税务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06-107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2(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月刊
1009-6345
11-4552/F
大16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989
chi
出版文献量(篇)
8423
总下载数(次)
5
总被引数(次)
2406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