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服务方: 村委主任       
摘要: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着国家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村民委员会成为行政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案例逐渐增多,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范围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文章以新疆呼图壁县为例,分析了推动村民委员会成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三个重要原因:村民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完善、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化倾向、村民委员会功能的强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村民委员会成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带来的影响,即进一步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与村之间的关系及进一步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全面提升村民委员会的履职尽责能力和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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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基层民主
监督机制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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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村民委员会成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思考———以新疆呼图壁县为例
来源期刊 村委主任 学科
关键词 村民委员会 行政诉讼 被告主体
年,卷(期) 2024,(12) 所属期刊栏目 农村视野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48-150
页数 3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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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村民委员会
行政诉讼
被告主体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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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村委主任
月刊
1674-7437
14-1355/S
32开
2007-01-0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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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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