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正】 财税部门对作废的发票处理和保管有这样的规定:将作废的发票各联,在注明“作废”字样后全部保留在发票存根本上.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如何处理作废发票之我见
来源期刊 浙江财税与会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发票存根 废发 会计记帐凭证 会计凭证 财税部门 发票处理 管范畴 查帐工作 银行支票 发票联
年,卷(期) 1994,(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5-46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0.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施亦愚 2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99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发票存根
废发
会计记帐凭证
会计凭证
财税部门
发票处理
管范畴
查帐工作
银行支票
发票联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浙江财税与会计
月刊
1008-4452
33-1054/F
16开
浙江杭州环城西路37号
198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274
总下载数(次)
7
总被引数(次)
141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