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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法教授卞建林日前证实,“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这一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法原则将在我国确立.按照这一原则,犯罪嫌疑人将有权保持沉默,任何人不得强迫他证明自己的罪行,拒绝回答不会被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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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来源期刊 新疆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原则 中国法制 加重刑罚 有权 强迫 研究所 大学 所长 自证其罪
年,卷(期) 1999,(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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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原则
中国法制
加重刑罚
有权
强迫
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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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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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5633
65-1165/D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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